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自2013年起已成功举办四届,吸引了全球各地的设计团队、24500多件作品参赛,并与福建企业开展设计合作,为企业转型升级插上创意的翅膀。2018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指导单位,再次启航。大赛继续以“设计引领,智造融合”为主题,对产业装备、智能产品、时尚服装、运动鞋服以及综合五个组别进行作品征集。
(二)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五)支持单位:中国工业、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产业与设计协会、感性学会、美国工业设计师协会(IDSA)、手工业协会、中意设计协会、葡中文化协会、美国普渡大学、美国都市大学、美国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伊利诺大学分校、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建筑学院、意大利LABA美术学院、葡萄牙ESAD艺术与设计学院、土耳其恰纳卡莱大学、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西部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日本东京理科大学、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中关村工业设计产业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厦门市工业设计协会、漳州市工业设计协会、穿针引线网络公司、CFW服装设计网。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以及对工业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人士,均可以企业、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报名提交作品参赛。
如各组别有效作品数超过1500件,优秀增加3项,如有效作品数超过3000件,优秀再增加2项。
产业装备组、智能产品组、时尚服装组、运动鞋服组中任何一组收到的参赛作品数量在300件以下的,将取消对该组别进行单独评,该组别收到的参赛作品统一归并综合组进行评。大赛与“金食”国际食品包装设计大赛、第二届晋江市泳装设计大赛两个行业赛事联动,食品包装行业赛事作品可同时提交大赛综合组参与评审,泳装行业赛事作品可同时提交大赛运动鞋服组参与评审,同时两个行业赛事评出的单个最高项作品分别直接作为大赛运动鞋服和综合组入围作品参与终评。
对受托组团参赛且提交作品参赛主创人数达40人以上的境内外组织、院校,由组委会颁发组织证书,并给予1.5万元组团参赛费用补助。同时,设立3项优秀组织,对积极组织参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团体,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团体3万元金。
1.初评入围参赛者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实物或手板模型,按3000元/件套由组委会给予制作费用补贴。原则上时尚服装组和运动鞋服组必须由参赛者自行提供,其他组别入围参赛者无法提供作品实物或手板模型的,须发送作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入围作品手板模型。在时限内没有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入围作品实物、模型或3D源文件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入围参赛者。
2.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特别、金、银、铜获者到晋江创业、就业,可凭获证书向晋江市人社局申请认定为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晋江市向优秀人才提供的人才津贴和补贴、住房保障、创业扶持等扶持政策。
3.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者入驻晋江市相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创业的,可凭获证书,享受晋江市鼓励文化创意领军人物或优秀团队入驻晋江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政策。
4.福建省制造企业购买对接大赛入围作品进行产品开发的,优先列入省、市、县工业设计专项并予以支持。
参赛作品符合上述参赛范围,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他人知识产权和;参赛者必须承诺参赛作品不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纠纷,一概由参赛者承担责任,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资格;组委会将在大赛网站对入围参赛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可将相关发送到组委会邮箱(),经组委会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如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曾经在其他工业设计大赛上获的不予评选;参赛作品如在获后发现并核实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组委会将取消其获资格,收回杯金,同时不再递补相关项。
参赛作品应具有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创意类作品应以实物或图形、文档、模型体现创意设计,可以是面向未来生产方式的概念性创意,也可以是对传统产品性的替代解决方案。产品类作品应以有形、有使用价值的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参赛,在产品的外观、结构、材料、功能、色彩或其结合上体现创意设计点,并具有实用性。
1.大赛统一采取线名的方式征集作品,所有参加大赛的选手登陆大赛网站进行注册后,按照要求上传作品和承诺书;大赛的所有报名信息以线mm×宽297mm,分辨率300dpi,JPG格式,其中时尚服装组和运动鞋服组为横式版面,其它组别为竖式版面),第一页为主版面(应包含作品名称、设计构思、效果图、设计说明),其他页面可从设计主题、设计构思、结构图、效果图、实物照片、工艺说明等角度详细阐述,页面中所有文字为中文或英文,内文字号采用12pt,文字清晰可读;并标注页码和总页数,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参赛作品视频由申报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视频文件最长60秒钟、最大10MB,格式限MOV、WMV、AVI、SWF、MPEG、MPG)。
(一)对于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本届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作品将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长期公开展示。(二)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可组织参赛者与本省制造业企业对接,推动设计产业化。
(三)组委会可编制获作品集,在国内外展会上展示、推介,扩大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影响力。
(一)大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二)作品初评。8月下旬组委会组织初评专家组对5个组别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入围作品,并在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官网上公示。泳装、食品包装两个专场赛事评出的单个最高项作品直接作为运动鞋服和综合组入围作品参与终评。
(三)作品布展。9月中旬,组委会通知初评入围参赛者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实物、模型或发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入围作品模型,并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对不予配合提供实物、模型或发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制作入围作品模型的,取消入围资格,所缺名额由对应组别的其他未入围参赛作品初评最高分者替补入围。
(四)作品终评。10月中下旬,组委会组织终评专家组对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进行现场评审,并结合参赛者答辩情况,分别确定5个组别的金、银、铜获作品,最终从5个组别参赛作品的金作品中推荐产生大赛特别。同时,组委会评工作委员会对组团参赛单位提交的参赛作品提交量、参赛作品入围量进行计分排序,确定参赛优秀组织获单位。
(五)颁及相关活动。10月中下旬,组委会举办2018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颁仪式及相关配套活动,邀请获单位或个人、省内制造业企业出席。
2018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工业设计园1号楼505室;梦到找不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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