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一系列人才发展决策部署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一系列政策要求,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助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特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基本条件》。
一是规范专业设置。统一规范全省建设工程专业分类,结合行业特点设置22个专业,实现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全覆盖。我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规划、勘察、测量、设计、施工、造价、检测、管理、监测、运行、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是完善评价标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特别是职业放在评价首位,重点考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对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突出评价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形成重能力、重业绩贡献的评价导向,按照职称层级和专业领域全面完善评价标准,注重评价履职实绩、专利、、创新、技术发明及推广等。
三是全面落实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职称申报评审政策,全面梳理技术人才与技能人才的贯通政策,参加援藏援彝、脱贫攻坚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特殊政策,以及职业资格对应相应职称政策等,搭建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四是细化破格申报。不唯学历、不唯资历的评价原则,为不具备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开通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制定可操作性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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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至四条),包括:制定本条件的目的、政策依据、职称申报适用范围、职称层级、职称专业等内容。
第二章“基本申报评审条件”(第五至十四条),包括:思想品德、学历资历、知识能力、业绩等条件,高技能人才、援藏援彝、基层工作及“四区”外参加精准脱贫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优惠政策等内容。
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第十五条至十八条),包括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至二十五条),包括:《基本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级和省级项名称、业绩认定依据、“基本条件”试行时间和解释权限等内容。
《基本条件》出台以后,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对《基本条件》进行宣传和解读,使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准确把握《基本条件》和要求,做好2020年度申报评审工作,营造贯彻落实《基本条件》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