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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方式可确定网民著作权

※发布时间:2017-10-10 14:34:4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来源:中山商报 2013-04-26 第 2786 期 A10版发布日期:2013年4月26日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市第一法院昨日公布一起网上著作权典型案例,原告胜诉。指出,此案将为网民提供法律,如果自己的权益受侵害,可从六个方面着手。

  本案原告梁小明(化名)称:自己的网名、QQ名均为“××明明”。2009年12月,他在上海拍摄一组纪念照,陆续上传至太平洋摄影部落、POCO摄影网、ONCITY社区等网站,作品被命名为《烛光浴》,共17张。上传时,梁小明均在图片内加有“××明明作品”和博客地址的“水印”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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