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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摄影协会关于开展“山东十佳广告摄影师”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2 9:49:2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繁荣广告摄影事业,鼓励广大广告摄影师在广告摄影艺术上不断探索和创新,创作优秀广告摄影作品。经广告摄影协会研究决定举行2017年度“山东十佳广告摄影师”评选活动。

  2.参评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每组不超过8幅),每位参评者须提交10幅(组)作品,参评作品创作时间不限。

  3.参评作品须制作成10寸规格的照片,大于或小于10寸不予评选,每幅(组)照片须衬托白色硬卡纸,四周边各留3公分边框,边框下方标明作品标题,背面标明作者姓名、单位、客户(产品)名称、创意和使用情况、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

  4.参评者应其参评的作品不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

  5.广告摄影协会有权对所有获作品在互联网、出版物和全国各大影展等、活动上展示,不再支付稿酬,以扩大山东优秀广告摄影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参评者视为认同上述条款。

  6.从广告摄影协会网或中国山东网下载表格和作品标签:《山东十佳广告摄影师参评表》(点击下载)。

  2018年2月28日前将参评作品寄至:济南市经十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8栋18楼广告摄影协会秘书处收,邮编25001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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