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20日讯 近日,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BIAD)发表声明称,BIAD发现有关设计机构擅自对“珠海大剧院”项目设计进行署名,并以其名义向国际评机构申报评,以上行为已经涉嫌BIAD对“珠海大剧院”项目设计享有的知识产权,并要求有关设计机构、个人立即停止上述涉嫌侵权的行为。
2010年5月,我公司与“珠海大剧院”项目业主方珠海九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后建设方变更为:珠海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珠海歌剧院工程设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我公司作为设计总承包人,承担本项目的规划及建筑设计、专项设计总承包等工作。我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经多年持续努力,顺利完成“珠海大剧院”项目的相关设计工作,该项工程于2016年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根据法律和合同约定,我公司对“珠海大剧院”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设计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近期,我公司发现有关设计机构擅自对“珠海大剧院”项目设计进行署名,并以其名义向国际评机构申报评,以上行为已经涉嫌我公司对“珠海大剧院”项目设计享有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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