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已成为世界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全球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的重大危机。新冠疫情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国际科研界携手应对,联合攻关。中德科学中心作为资助中德双边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高度重视中德联合抗疫科研合作交流工作,特设立新型冠状病毒中德合作研究应急专项项目,以支持中德两国科学家开展抗击新冠病毒相关科学合作交流和研究活动。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年期(含)以上研究项目(在研或已结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所在单位须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托单位。中方申请人没有主持或参与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年期(含)以上研究项目(在研或已结题)或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但是获得过中德科学中心林岛项目资助的,也具有申请资格。
(一)本项目为中德合作项目,双方申请人应优良学风,遵守科学规范。研究须按国际通行做法,公开发表共享。
(二)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两国关于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和要求,双方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
(三)中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遵守国家关于“病原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假断掌手相图解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中德双方须围绕共同主题,汇集中德该领域内优秀科研人员开展合作。中德双方申请人须按本指南和英文指南(见附件1)要求,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见附件2),并在截至时间前提交至中德科学中心。
电子版英文申请书及附件(双方伦理审核证明、中方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须发送至邮箱:.cn;截止时间为时间2020年7月7日下午18时,逾期提交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一)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书及附件后,还需打印两份纸质申请书,经中德双方申请人签字(德方申请人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并加盖中方依托单位公章后,在2020年7月13日前邮寄至中德科学中心(地址:市海淀区双清83号中德科学中心收,邮编:100085)。
(二)合作协议书:项目获批后,双方项目负责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签署合作协议书(参考模版见附件3),并提交给中德科学中心。新西兰旅游局https://www.uzai.com/tourbook/10137993/,